发布时间:2017-05-30 19:50
回复时间:2017-05-31 14:37
犯精神病十多年,家庭农村,近五十岁,上无双亲,下有一女(已出嫁),另有一儿,在读职中,妻已失踪多年,平常一人在家独自生活,没有其它经济来源,靠自已偶尔做一些农村常用的竹编维持生活。住地农村,单家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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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一、该精神病人家庭如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460元.人/月;农村低保300元.人/月),可向所在镇街申请获得低保。
二、按照《临时救助办法》,对因遭遇特殊性困难导致家庭贫困的,可向所在镇街申请临时救助。
合川区民政局
2017.5.31
受理于:2017-05-30 19:5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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