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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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重庆华爱医院(渝北区民安大道978号)1、未如实告之病人自费药的使用和价格,乱用自费药。2、在医保扣费中有未进行的手术项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我的母亲余明瑶于2017年5月22日在重庆华爱医院进行声带息肉手术,使用城镇居民医保。术前咨询医生费用,医生说自己承担部分大约会有3、4千元。患者及家属多次向医生、护士强调如果使用自费药必须事先告之我们,医生答复肯定会提前说的。手术后医生说需要到楼下一楼做治疗,我母亲按医生要求,到一楼进行了喉部的雾化治疗和一种照灯治疗。楼下护士说做这个雾化和烤灯的每个病人家属都要签个字表示已经做了。于是我们按护士要求签了字,但是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用的什么药、这个是自费以及价格。每天打印出来给病人的费用清单上也没有显示有这个自费项目。
5月30日我们准备出院结帐时,发现除了我们确认了的3000元刀头费用和每日费用清单上的二次自费费用45元外,额外有7350元的自费是我们不知情的,我们询问医院,医院解释这个费用是6天雾化治疗的5550元和3天照灯的1880元。我们询问为什么不提前告之?为什么不在费用清单里显示出有这个费用?这个是不是必须做的治疗?医院只回答这个要到门诊缴费后才能出院,不做其他解释。我们经其他咨询,华爱医院雾化治疗所谓给我们用了的胸腺五肽,一般是用于恶性肿癌病人经放化疗后的注射用药,不是声带息肉手术后治疗必须要用的药。
我们还在检查每日费用清单时发现5月22日的费用清单中有一项为舌扁桃体切除术300元(甲类),病人不需也未进行过该项手术。
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与纠正。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17-06-01 10:28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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