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9 10:19
回复时间:2017-11-08 10:29
由于涪陵区龙潭镇修建了黑塘水库,政府部门就不准当地村民搞养殖了,说是会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可是龙潭上游的地理条件就只适合搞大规模养殖和种植业,少了养殖业这一大部分收入,难道只靠那一点种植业一个顶俩?村民不可能更没有能力为了养殖也来修个污水处理厂,那政府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考虑村民实际困难拿出解决或变通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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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黑塘水库工程位于龙潭镇群星村和大寨村,属长江二级支流龙潭河的上游,是一座以城镇供水为主,兼有灌溉补偿和改善下游生态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设计供水人口9.33万人。根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水源保护范围从事规模畜禽、网箱网栏养殖。
黑塘水库修好后并不是完全禁止养殖,只是增加了很多限制性规定,其具体规定如下:1、修好了黑塘水库后,在水库正常年份最高水位,水平距离300米范围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禁养区内禁止从事任何规模化养殖;2、在水库正常年份最高水位,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限养区内禁止新修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只能是在完善原有圈舍环保设施、设备,保证环保达标的前提下控制在原有规模以下从事规模化养殖。3、在水库正常年份最高水位,水平距离500米范围以外,在完善国土、规划、林业、环保、畜牧等手续后,可以新修建规模养殖场,从事规模化养殖。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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