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31 16:30
回复时间:2017-11-02 14:57
我是合川区南园东路芳菲苑住宅小区的业主。该小区于2007年建成交付,共有112套住房,但小区在规划设计时没有设计汽车停车位。十年过去了,业主的私家车数量从零增长到现在的四十几辆。因小区面积很小,道路狭窄,早已无法满足私家车停放的需要;而小区外道路的占道停车位很难有空位,可谓一位难求。
为此,小区业主多次提出动用大修基金,改造下水管网和占用绿化用于改造停车位,但都因小区部分业主不理解不支持而无法付诸实施。我们该如何处理?
另据其他小区业主相传:政府对无停车位或停车位不足的住宅小区自行改造停车位将提供资金补助。此信息是否属实?如有此政策,我们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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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小区内部车位规划应由小区全体业主集体决定,并协同物业公司共同实施。
目前没有政府补助资金的政策依据,但社区可以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进行协调帮助。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日
受理于:2017-10-31 16:3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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