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3 12:40
回复时间:2017-11-21 17:03
在新小区开养老院,业主是否有知情权?乱建养老院是否存在扰民?
2016年中旬在巴南融科金色时代买房,2017年2月装修,2017年10月入住新房,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却问题层出不穷,房屋裂缝地板上天花板到处都是,房屋地基不稳,电梯事故,停车场脏臭,小区入口拐弯处停车库不安全,消防通道封锁……..没过两天又接到通知说要在新小区建养老院并已经在装修了?这是在和我开玩笑么?业主幸苦攒大半辈子的血汗钱就为了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家,他们容易吗?(特此说明不是说不尊敬老人,人都有老的时候表示理解,也表示提倡但也要找一个真正适合老人待的地方)
因此我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开办养老机构其中必须要有以下两个条件:
1、要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巜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巜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从这两点来看,我们小区不符合条件,不应开养老机构。
二、开办养老机构后给小区带来的影响: 1、对外经营的养老院,使得原居住区与老人活动空间重叠,加重原有出入道路的压力,在消防方面,会为小区带来安全隐患。
2、最关键的是,中国的养老院基本是临终关怀机构,老人能走能动谁会去养老院,不能自理才去养老院。而我们楼上就是居民的住宅,养老院和居民住宅混杂在一个楼里,潜在的病菌和医疗垃圾对居民,尤其小孩子老人住户的健康造成威胁,养老院老人离世,也会对小区居民带来心理上挥之不去的阴影。
3、按规定超过100张床位的养老院必须配备太平间,这是让大家很难接受的。
4、有了养老机构小区会产生交通堵塞,社区公共资源损失,跑步,小孩玩耍,开车撞到老人几率大大增加。 5、还得忍受房价损失,1、2楼建养老院,不光是本栋楼房价会下跌一半,连整个小区同样受到严重影响。
6、情感上也受损失,平时不说,比如过年,是万家灯火,全家团圆幸福快乐的时候,突然楼下有老人急发病或去世,救护车、丧葬车什么的肯定煞风景,毕竟养老院是死亡率最高的地方之一••••
7、还会造成小区停车位紧张。 我就提这几点,请大家再补充。祝明天希望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8、因本栋楼房地产公司是按商改住卖给我们的,现在要办养老机构,改变其用途,是不是应该征求有利益关系业主三分之二同意签字才能办?
9.如果小区办了老年公寓后,老人的家族前来看望,小区外来人员加大给小区平安和安全造成影向。
10.建老年公寓以后,居住人口的密度大于这个楼房原来设计的这个居住人口的密度,所以会造成这个公共资源的不够用。
试问,要是新买的房子要在楼下建养老院,您愿意吗?望希望相关部门人积极处理相关事情,还请政府实地勘察,实事求是。给小区全体业主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答复!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李家沱花溪街道融科金色时代有拟建养老机构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重庆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以上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具备从业资格;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六)床位数在10张以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重庆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全文,您可以在重庆市政府网上查询-信息公开-重庆市民政局栏目下搜索(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4056061 )。
截至今日,未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向我局提交在融科金色时代小区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我局会对所有申请行政许可的个人和组织依法进行审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若您对巴南养老服务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6622278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此复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21日
受理于:2017-11-13 12:40 评论: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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