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8 08:55
回复时间:
领导您好,我是居住在江津区几江凤凰路1号津南明珠小区的住户,我要向您反映您的下属部门——江津区食药监局违反国家法律给我所在小区楼下新开张的两家餐馆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今年5月份我所在小区楼下新开张了两家餐馆“津津有味老火锅”和“家常菜热拌兔”,由于我所在的小区楼层设立专用的油烟管道,而这两家餐馆则通过私自改造而来的油烟管道排烟照成油烟污染,同时他们的抽风机也发出巨大的噪音。
我通过联系环保部门调查后得知这两家餐馆均属于无证经营,“家常菜热拌兔”原先在“津津有味老火锅”店铺中的,后来为了扩大经营搬迁至现今的店铺。
而我第一时间向江津区食药监局举报后得到的答复是已对他们两家餐馆进行处罚,而具体如何处罚不得而知。
过了一段时间我经过楼下的这两家餐馆后发现“津津有味老火锅”和“家常菜热拌兔”这两家餐馆竟然贴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17年6月29日获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81条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63条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38条早已明令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下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同时《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11条第5款对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方面也有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还有就是“家常菜热拌兔”于2013年4月27日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早已在2016年4月26日过期,一个餐馆能无证经营长达1年之久,可见监管力度有多不足。
望您关注一下。
附相关资料:
津津有味老火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16MA5UMFYHXR,食品经营许许可证编号JY25001160056195
家常菜热拌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16MA5UN05HX7,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5001160056138,餐饮服务许可证、渝餐证字(2013)500116000417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17-11-18 08:55 评论: 2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