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9 18:43
回复时间:2017-11-21 15:17
我有农房属三峡库区蓄水危房,位于万州区大周镇铺垭1组,按相关政策补偿已经拆除。按拆除合同条款只是补偿了在地建筑物及拆后生活补助等。请问我的宅基地补偿怎么申请?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你好: 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三峡库区175米蓄水影响房屋补偿是按照《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三峡库区175米蓄水影响房屋搬迁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进行补偿,补偿内容包括房屋、基础设施以及附属设施、搬迁补助费,不再享受宅基地补偿。如有疑问请致电大周镇政府,电话023-58492190。
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受理于:2017-11-19 18:4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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