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8 19:43
回复时间:2017-11-29 16:22
2017年5月9日在合川政府办事大厅,办理购房一切事宜,工作人员叫我办事银行卡说两个月内退税。到现在都没退税,发票又加盖《已退税》章。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您的来信及资料显示,您享受的是我区房屋交易优惠月期间购房契税财政返还政策,该政策由区政府督办,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返还,“已退税”章戳仅用于证明您是否办理享受优惠返还手续。
目前,全区购房契税返还都尚未开始,请耐心等待。具体返还时间,请咨询财政部门。
合川区地税局
2017年11月29日
受理于:2017-11-28 19:4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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