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9 23:43
回复时间:2018-01-03 15:08
我是九龙坡区华岩镇华宇锦绣花城B区的业主,小区属于住宅楼,现在楼下5-2-8租赁户在清水房间里,无任何装修排烟设施,无餐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小餐馆。在中午11点-14点下午17点-19点期间非法营业。卫生,消防堪忧,我要投诉举报,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居民小区内无证开办小餐馆油烟扰民”的问题后,华岩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食药监所到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经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华宇锦绣花城5-2-8住宅现场调查得知,该房屋为清水房,负责人姜某等人租赁该房屋从事炒菜等餐饮活动,为周边建筑工地工人提供临时就餐场所,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其租赁正规商业门面取得许可后正常经营。目前该负责人已认识到无证经营的危害,承诺立即停止违规经营活动, 并已逐步搬离。我所也将加强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 感谢您对华岩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华岩镇食药监所
2018年1月3日
网友,您好!
接件后,我局责成华岩镇环保办工作人员至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涉及的小餐馆位于华宇锦绣花城2期5幢2楼8号,主要经营炒菜。现场检查该餐馆未营业,工作人员立即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其称目前已经停止营业并已进行搬迁。
九龙坡环保局
2018-01-09
受理于:2017-12-29 23:4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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