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2 16:36
回复时间:2018-02-23 16:51
2018年2月12日中午12点3分在合川区政府门口乘坐渝C110B8到名人丽都后门,计价器显示价格为9.6元,驾驶员以春节涨价为由,要求我支付15元车费。事后我才知道这纯属出租车驾驶员乱涨价乱收费,希望主管部门能处理一下这个事情,我相信被强制收费被涨价的不止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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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一、南城交管站2月13日下午调查了渝C110B8当班驾驶员,对其违反规定不按计价器金额收费行为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对该驾驶员拟处罚200元。并对其进行了法规宣传。
二、责令当班驾驶员对乘客进行赔礼道歉,并退还多收的5元车费。(须乘客提供联系方式或联系区运管处值班电话42837710,唐钊)
三、由合瑞公司负责人对渝C110B8当班驾驶员进行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反复学习,当班驾驶员写出了书面检讨,同时,按照公司制度作出50元的经济处理。
四、区运管处针对此事,在出租车行业进行了通报,并就春运出租车行业规范经营作出了安排布置,一是责成各相关科室站要督促出租车企业加强行业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重点时段、节点的秩序检查,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秩序;二是各出租车企业要切实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强政策宣传,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经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维护道路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
受理于:2018-02-12 16:3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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