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3 10:45
回复时间:2019-01-04 17:29
綦江城区的三轮车起步价涨到八块了,人家出租车都才5块,是否能规范一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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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綦江城区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收悉,经我委运管处(綦江区道路运输管理处)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利用三轮摩托车等车辆载客营运”,针对綦江城区三轮摩托车载客现象,我委运管处联合区交巡警支队开展了交通秩序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处到的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严格实施处罚。
经过一年的专项整治,我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大,请市民朋友们拒绝乘坐,选择合法车辆出行。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受理于:2018-02-13 10:4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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