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4 17:25
回复时间:2018-04-11 19:18
政府领导,本人于2017年1月12日购买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首地江山赋一期房屋,坐落为两江新区悦山路5号17幢208房屋,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2017年5月30日交房,但直到2018年1月11日才通知我接房。不能按时交房的原因是因为房屋销售人员杜xx离职,签订的合同搁置一边无人管理,导致银行也无法及时办理房贷,到规定时间不能交房。这样不仅有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后果,甚至造成本人后期办理的房贷利息提高,每月多还300多元房贷,对此,本人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损失的问题,请贵部门领导能核实情况,研究解决。致谢!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你好!你的投诉已收悉。现将你所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投诉在“首地江山赋项目购房后,因开发商内部管理原因使得按揭办理时间长,导致贷款利率提高,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损失。 经查,“首地江山赋”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悦山路5号,系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地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因投诉人未留下联系方式,致使相关工作人员无法核实具体情况,建议投诉人可直接拨打两江新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电话(023-67033193),以便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此复 (联系人:范杰,联系电话:67033193)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8年4月11日
受理于:2018-02-24 17:25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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