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6 21:54
回复时间:2018-03-27 17:13
你好,我是四川宜宾来渝务工人员,目前居住在江北区宏帆路,经营一家小花店,未办理暂住证等。现在小孩下半年要上小学,请问我这种情况小孩能在江北区哪个小学入读?能入读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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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江北区公办小学实行“三对口”划片入学,即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户主、房产是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
为尽力满足非江北区户籍学生入学要求,2017年我区教委指定了20所小学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符合条件的非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非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户籍是非江北区户籍。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是离开户籍地在江北区合法从业或务工人员。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随迁江北区并实际在江北区暂时居住。江北宏帆路附近非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学校有行知学校(电话67693656)、和济小学(电话67914146)、滨江小学(电话67606638)、徐悲鸿小学(电话67663691)。
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由学校进行审查: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的户籍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在江北区实际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3.家长在江北区合法从业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4.实际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公安机关打印的盖鲜章的证明,需在有效期内)。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因招生政策具有时效性,建议家长在学生入学当年6月份左右及时关注招生公告。未尽事宜,信访人可向江北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咨询。联系电话:67560173。
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受理于:2018-03-26 21:54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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