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0 17:47
回复时间:2018-04-11 15:08
重庆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垫江县新民镇大同村村民,为了响应国家生态移民,自行在新民镇上老新街买了旧房,政府旁,后经开发商名叫张开天伙同名叫何文以建筑公司的名义拆除并签订赔房和合同,整条街一共是28户已拆除 我是其中一户,合同签订是2年内还房,一晃过了八年,不但不赔付这期间的过度费和违约金,还以各种理由要拆迁户交钱,理由是没有钱了,停工。天理何在,现在在政府的协调下 各拆迁户分到房子了 ,但是房子并没有达到交房条件 ,施工并没有结束,但已停工好久了, 无水电气,化粪池,塔吊都未拆,电梯设计3台,安装了两台,根本没完成,并不能入住。。
小孩长大结婚无房住 老人变老无房住,还租在小房子里,十分不便,希望领导们加以了解,并督促尽快还房谢谢!十分的感谢!开房商在分房的时候欺骗拆迁户本来平方不足合同约定的平方,口头加大房间平方欺骗拆迁户签字,要求拆迁户补钱,还说以前签的合同无效 ,商人伤人,又不提供可以计算房屋平方的施工图纸,希望领导尽快落实,28户人都很急。八年了,如果再不解决可能还会有个8年 。 5555555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18.4.11
网民您好,由于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开发商资金链出现断裂,房屋修建进度滞后,到目前为止,化粪池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还没有修建和安装,原与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不能按时兑现。后来开发商与拆迁户又签订了一个还房办法,这与原来签订的拆迁协议出入较大,导致双方在还房一事上分歧较大。镇政府为此事已进行多次调解,但因双方涉及利益都不愿做出让步,导致调解失败。镇政府也正积极做好双方思想工作,争取早日达成共识,让拆迁户早日入住。再次感谢广大网民对新民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18.4.12
受理于:2018-04-10 17:47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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