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3 09:49
回复时间:2018-04-19 16:58
我们是在1995年8月参加工作的原沙坪坝百货集团公司的最后一批合同制工人,工种是收银员和文员,目前人数有二十余人。我们于2001年6月从沙百司双解下岗,自谋生存。现在我们中年龄较大的同事即将退休,我们才发现沙百司为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却是从1996年1月1日开始计算,因国家政策规定96年1月1日后缴纳养老保险的女工以个人参保要55周岁才能退休。所以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为此,我们从2016年8月开始,一直请求沙百集团按我们的实际用工时间为我们补缴95年应交缴的养老保险金额,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但沙百司现任各级领导以各种借口不给我们提供社保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导致我们无法补交社保。我们也曾经向沙区信访办反应过该情况,也没有得到回复。现在我们纷纷达到即将退休的年龄,这个事情己迫在眉睫,请在此恳请各职能部门能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督促沙百集团为我们补缴95年应缴的社保金。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你们好,你们关于“请帮助下岗女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渝劳社办发〔2005〕158号文第六条“如果应参保人员与该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已超过两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因此该问题已不在受理范围,请与用人单位协商或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此复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
受理于:2018-04-13 09:4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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