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3 22:11
回复时间:2018-04-20 21:37
重庆市人大:
小区自治,基本精神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自治向小区细胞组织的延伸,这是我们小区业主的理解。也就是说,小区自治组织,应该是业主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这个在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人大发布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凤天锦园小区,已经产生了第一、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由于存在侵吞业主利益的情况(相关报销票据等证据由第三届业委会保存),被业主大会罢免,并由覃家岗街道凤天路社区牵头选举产生了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但是小区自治从该届开始,被覃家岗街道多次粗暴干涉或者该管不管:
1. 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公司与第二届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2016年6月30日到期;在此之前,2015年业主大会签字表决不再续签渝开发物业过半同意。但是至今渝开发物业仍然滞留凤天锦园小区,不离场。业主及业委会多次反映到覃家岗街道,无下文。
2. 渝开发物业从2014年起欠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第三届业委会多次索要,渝开发物业拒不支付。多次反映到街道,也无下文。
3. 2016年业委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麦迪逊公司,抽取评标专家,在沙坪坝区凤天大道阿兴记大酒店公开招标。邀请沙坪坝电视台作为媒体代表来现场监督,沙坪坝电视台进行了现场采访,并在晚间电视台进行了播报;邀请覃家岗街道现场监督、指导,却未到场。
4. 该次招标,经过专家评标后,定出了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业委会将第一中标候选人“天骄爱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经业主大会签字表决,过半同意,然后业委会与天骄爱生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该合同在经沙区房管局备案时,房管局要覃家岗街道监章。天骄爱生活拿合同去覃家岗街道监章时,覃家岗街道却说业主大会签字有假,表决结果作废!覃家岗街道的这个答复,没有书面表达至凤天锦园小区业委会,也没有说哪些签字是假的,也没有解释一票有假就全部作废的法律依据出自哪里!
5. 小区业委会委员中,有委员卖房,需要补选委员。可在补选过程中,覃家岗街道贴出告示,说有20%的业主联名要求罢免现任业委会,补选过程被迫中止。业主身份证明材料,根据重庆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第七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含首次)的,该部分业主应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附上签字的书面要求原件和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提出申请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人数符合本规则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业主人数不符合本规则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告之申请人。”小区业委会立即给街道指正该次签名有业主作证是渝开发物业保安跑的,没有业主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但是覃家岗街道回避了该关键点,事后通告直接说经街道核实签名人数不足20%,罢免业委会的提案无效。
6. 但是时隔不久,街道再次粘贴告示,有20%的业主提议由凤天路社区代替业委会来管理凤天锦园小区。这次业委会及小区业主仍然面临的是跟上一个提案一样的问题:20%业主签名的真实性(街道再次不核对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过半也好、20%也好,为什么街道却用双重标准来计算签名人数:业主大会表决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天骄爱生活,街道为什么以签字有假可以把业主大会决议直接给否决了?而这2次所谓20%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签名,却是剔除所谓的“做假”票数? 街道不解释,直接说是领导或上级部门的意见!
7. 关于社区代管,《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说明: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向天发问:覃家岗街道有何权力剥夺了我们凤天锦园小区的自治权利?覃家岗街道又有何权力可以将2014年凤天路社区牵头组织的第三届业委会委员及业主大会给推翻?第二届业委会的罢免及第三届业委会的选举,均是凤天路社区牵头的,这几次业主大会,业主均有录音、录像或照片等证据材料,而且覃家岗街道也在2014年给小区业委会颁发了“备案证“的。
问题在哪里?作为小区业主,简单分析了下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原因导致:
1. 第三届业委会,各位委员竞选之初均承诺不要工资、不要补助、不要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免费给全体业主义务服务。这样的清白,难道街道不能容忍?
2. 天骄爱生活在投标书及后续合同中,约定公共收益业主6物业4的分成比例(渝开发虽然合同约定5:5开可至今不支付)、公共区域维修负责低于800元(渝开发约定低于500元)、入场缴纳35万履约保证金以便由业主考评(渝开发服务质量差合同无任何条款业主可制约)。为什么覃家岗街道非要保渝开发物业却打压小区业主的招标行为?国务院及重庆市人大的物业管理条例,都是鼓励招标物业服务企业的。
3. 难道就因为有委员缺员,就自信满满的认为业委会人数不够就不合法?这又是哪条法律的规定?委员缺了,补选就是,物业管理条例也有相关的规定。而且沙区人民法院判决相关业主跟渝开发物业纠纷的案例,全部认可了业委会做出的所有有效决议,这从侧面也证明了法院是认可业委会的合法、有效身份的。可为什么业委会在补选过程中,你今天来罢免、明天来代管?你这样不负责任或者故意乱作为的行为,不仅仅干扰了业委会的补选过程,更是给我们小区很多不明真相的业主增加了非常多的困惑:业委会咋了?街道你想过没有,你这样的方式,极大的损害了业委会的威信!
作为凤天锦园小区的业主,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总结我们的诉求如下:
1. 渝开发物业公司作为堂堂国企,理应履行好国企的担当和责任,带头执行好合同法——合同到期,请立即离场;合同约定的公共收益,请立即支付;
2. 天骄爱生活就在隔壁天骄年华小区服务,其服务质量大家有目共睹,请准予入场;
3. 覃家岗街道需要指导并监督现任业委会补选好委员,并给予小区业委会及业主大会的自治精神应有的尊重。
推及全市,提请政府相关部门对这几点进行释法或补充规定:
1. 20%业主的提案,是否不管议题是否合法(比如组织物业保安进行签名说代管)都要表决?
2. 20%业主的身份确认,虽然政府相关规章规定了要提供房产证等,但是为什么仅仅是街道核实、而业委会却不能参与核实?这是覃家岗街道的个例,还是全市的共性?如果是共性的话,这跟小区自治+街道监督是否背道而驰?
3. 业主大会的召开,怎么便于业主投票?怎么便于街道监督(注意不是乱作为)?能不能推广南岸区的电子投票系统且由业委会和街道共同负责投票结果?
4. 任何投票的计数,是将假票部分作废还是因为有假票就将该次投票行为全部作废(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其实成本挺高的:需要逐户签字,本小区800多户,累死人)?
凤天锦园小区业主
2018年4月14日
附1,12日覃家岗街道的公示(即使街道认可20%业主提议社区代管的提案有效,也是应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业主大会由谁牵头?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必须是业委会!可先不说签名的提案是否合法、业主身份的审核是否合规,单凭最后一句话就证明街道想代替业委会来召开业主大会!太赤裸裸的违法,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附2,13日覃家岗街道的公示(覃家岗街道为什么对接管业委会这么急迫?前任渝开发不离场等业主反映了几年都石沉大海!而且街道撇开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这么非法的决定,都敢做?):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关于凤天锦园业主反映“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意欲为何?”的情况回复 关于凤天锦园业主反映“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意欲为何?”的相关问题,街道高度重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渝开发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不撤场的问题 1、渝开发物业公司于2016年6月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委会征求业主意见,双过半业主同意不再续聘渝开发物业公司。业委会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中标的物业企业为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公司。招标物业服务企业只是一种选聘物业的方式,而不是结果。业委会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公司作为凤天锦园小区下一任物业服务企业的议题于2016年9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表决结果公示后,业主反映业委会在组织书面征求意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经街道、社区、派出所核实,确实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因此,街道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业委会公示备案的事项予以否决,并不是否决招标法和招标结果。 2、由于业主大会没有继续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保障小区的正常秩序,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渝开发物业公司物业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直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续聘决定。 二、关于渝开发物业公司拒缴公共收益的问题 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移交公共收益给业委会。区房管局、街道和社区多次协调物业公司,督促其按时移交公共收益,物业公司一直没有落实。业主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物业公司追收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 三、关于20%业主联名签字要求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的问题 1、业主交来的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的联名签字,街道按程序进行了公示,并对业主反映的情况也进行了核实。经核实,凤天锦园共有业主892人,业主联名表中签字业主总数252人,其中不予认定签字7人。联名签字的业主人数符合物业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的20%,申请予以受理,街道将按程序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对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的事项进行表决。 2、凤天锦园业委会目前只有3人,低于业委会成员人数下限,又未及时补选,根据《重庆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街道可以征求小区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3、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不是直接管理小区,而是履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委会职责。社区按照程序代行业委会职责后,将在街道的指导和全体业主的监督下开展工作,会推进小区公共收益的追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亟待解决的工作。 特此回复。
覃家岗街道办事处
2018.4.20
受理于:2018-04-13 22:11 评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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