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9 00:04
回复时间:2018-04-20 22:44
2005年生了二胎,因为第二胎罚款后溺水死亡,没有消户。2009生了第三胎,用的第二胎的户口。想到年龄差距太大,想把年龄纠正过来。该怎么做?
梁平县龙门镇农户唐良均求助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您应注销您已去世的第二子的户籍信息,重新为第三子上户,具体事宜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2018年4月20日
受理于:2018-04-19 00:04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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