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0 09:19
回复时间:2018-04-20 22:40
布时间:2018-04-19 22:36
领导们你们好,我是重庆市巫山县桐子坪朝阳花苑四号楼的业主,一楼本是我们的公摊面积,开发商卖了,别人开了餐厅,每次炒菜楼上的都呛的流眼泪,餐厅什么证件都没有,就是后台硬,关键是这栋楼也没有消防通道,万一失火了怎么办,我代表102户写了这份请求书,望有关部门解决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关于网友反映朝阳花园有关情况,经龙门街道聚鹤社区核实该小区物业公司,现回复如下: 1.该小区房屋产权证的问题,开发商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中; 2.该小区电子门的问题,开发商正在更换; 3.该小区开餐馆的问题,该餐馆房屋属商业用房,且在食药监部门办理有相关证件; 4.开发商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该小区管理。
龙门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0日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我局了解核实后,现将相关情况回复予你如下:1、餐馆经营门市部分占用公共面积,已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回。2、已责令要求餐馆对烟道进行改造。3、经核实,4号楼具有消防通道。
巫山县房管局
2018年4月26日
受理于:2018-04-20 09:19 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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