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0 20:49
回复时间:2018-04-25 10:32
在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文峰东城小区,17栋1-8的业主在小区花园散养一头凶猛的藏獒,不圈也不套,今天又差点攻击伤到一位年近70的老人,这个猛犬攻击其他业主几乎伤到人的事情发生了好几次了,向物业也投诉了好几次也不起作用,物管说只能通知业主管好自己的狗,拿养猛犬的业主没有办法,该业主继续我行我素,任由猛犬在小区横行。请问这个该哪个部门管,小区内这么多老人小孩过来过去的,难道真要猛犬整出伤人事故,才能引起相关单位重视么?居住小区内可以养这样的猛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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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社区向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了解,该业主家中确实喂养有一只家犬是否散养无法证实,但接到群众反映后,白塔街社区向物业公司要求提醒该业主注意家犬的喂养,避免发生伤人事件,社区同时向南津街街道派出所驻社区民警李友富求证,该业主家犬喂养是否有证,并要求驻社区民警及协警队员上门劝导该业主。4月24日下午,驻段民警及协警队员上门未找到业主,电话联系到业主本人,该业主表示,家犬长期是封闭喂养在自己别墅院内,从外观基本可以认定不是纯种藏獒,也不存在放养在小区公共路段,因狗叫声确实比较大,影响邻居生产生活,目前该业主表示回到家中积极整改。
白塔街社区
2018年4月25日
受理于:2018-04-20 20:4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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