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1 14:25
回复时间:2018-05-15 11:39
1.万州天水怡景小区17#楼,合同写的2017年12月30日交房,至今逾期不交房,开发商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导致工地经常停工(或半停工状态),欺骗业主拖延交房时间,没有抢工意识。
2.在其它网站投诉后,政府说按合同约定来,跟本没考虑百姓的利益;请问如按合同来,退房后开发商没钱赔偿怎么办?那不是退了房,有没钱赔偿百姓。那不成了钱、房都没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你好!你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天水怡景小区不按期交房的事项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悉开发企业因资金紧张工期受到影响,我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责成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尽快竣工交房。如果企业对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建议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维权。
重庆市万州区国土房管局
2018年5月15日
受理于:2018-05-11 14:2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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