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5 19:58
回复时间:2018-05-22 14:47
我是重庆市奉节县夔门之都的业主,我们小区有一千多家业主,我楼下103是我们小区整个供电房,我家在203.供电房的变压器产生的低频噪音,是噪音污染吧,我想问问该不该是我们县环保局管。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 您反映的“奉节夔门之都供电房噪音扰民”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供电房为夔门之都小区必备的服务设施,属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88号)》精神,“处理因这类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接到您向此反映的该问题之前,我单位曾多次组织开发商、受影响的业主、物管、社区、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责成开发商、夔门之都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与受影响业主进行沟通协调,维护好业主环境权益。 针对您反映的具体问题,如果对开发商、物业公司处理结果不满意,建议您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奉节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2日
受理于:2018-05-15 19:58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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