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0 19:57
回复时间:2018-06-11 10:28
我是渝北区两路北湖路五星路社会一居民,去年居委会对本小区屋顶违章建筑进行了责令整改,也对顶层业主进行了防水补助,原本是一件非常得民心的事!然而对我来说这一年是烦恼重重,整改后的房盖由于没有建滴水槽,下雨整个屋面的雨水大量冲击磁砖外墙,导致我室内墙体严重进水,为此我多次向楼上邻居协商无果,后来无奈之下我找到了居委会,居委会的答复让我大失所望,居委会说他们没有对整改质量进行监管的权利和义务!我想问一下相关部门的领导既然社区有责令整改的权利为何就没有对整改质量的监管的权利和义务了,我感觉是否在忽悠我们老百姓吧!请问屋顶违章建筑整改质量真的没部门管吗,国家下拨的防水补助的钱真的就这么随便吗?原本为人民服务的一件好事却导致了我和楼上邻居纠纷不断,居委一句话没有监管的权利草草了之!希望相关领导能告诉我谁才有监管的权利和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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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感谢您的监督!接到您的投诉后,双龙湖街道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五星路社区一直在关注并跟进您反映的问题,也多次督促楼上业主进行整改。为做到尽快解决困扰居民的问题,我街道将责成社区将再次督促楼上业主尽快进行整改,还居民一个安心居住的环境。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街道反映,联系电话67816196。
双龙湖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11日
受理于:2018-06-10 19:5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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