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30 12:52
回复时间:2018-07-30 17:07
各位领导,您们好,我们是江北区李家坪立交旁的鸿恩新天地小区的业主,由于小区停车库收费问题,现在想问一下停车费收费是由开发商自行定价,还是政府指导价?我们是拆迁安置房,一墙之隔的拆迁房鸿恩雅苑停车费才200为什么我们要收400,这样合理吗?我们去咨询开发商开发商说鸿恩雅苑有补贴,我们小区没有是这样吗?停车收费没有物价局的指导价,以及备案资料,所以,他们的行为我们很质疑收费的合法性。还有就是环境太脏不直这价负一二楼灯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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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经调查,鸿恩新天地为拆迁安置房,现入住200余户。停车库产权为开发商所有,由开发商自行管理,开发商已向物管公司缴纳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电费等,为减少损失,开发商在比照周边停车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拟定包月停放收费400元,并向业主发布通知,告知业主停车库实行收费管理。由于停车库相关手续未完善,导致业主反对,仅于2018年7月1日运行一天便停止收费。目前,开发商正着手完善停车库配套设施及停车收费相关手续。我委工作人员已告知开发商,须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收费,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及协调工作并建议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报告。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175号)文件相关规定,公共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取得公共停车楼场备案登记证,并将确定的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收费明码标价监制手续。
江北区发改委
2018年7月30日
受理于:2018-06-30 12:52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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