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8 11:44
回复时间:2018-07-12 15:42
丰都中学期末考试结束后,在学生通知书上成绩栏仅写A,B,C等,不写分数,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及教导处询问成绩,均不告知。究其原因在于,担心成绩好的学生到重庆其他优秀中学就读,于是采取这种低劣手段,剥夺学生及家长对考试成绩的知晓权。这种情况已不是第一次出现,近几年均是如此。恳请市教委,县教委督促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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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教基〔2006〕19号)第五条:“依法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中“各地要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6号)“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之规定,我县在学生考试成绩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市教委文件精神,不公布学生成绩,只按等级对学生成绩予以公布。
特此答复!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受理于:2018-07-08 11:44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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