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3 09:47
回复时间:2018-07-13 18:11
你好,我的孩子就读于重庆市巴南区晨轩幼儿园,是一所民办一级全日制幼儿园,每月的保教费约1000元。可以按渝价[2012]30号文件享受保教费中20%管理费回父母所在单位报销的政策吗?或是有更新的规定吗?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你好!你咨询的关于就读民办幼儿园可以享受保教费中20%管理费的报销相关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渝价〔2012〕30号)文件规定:保教费中含20%管理费,幼儿家长可凭缴款收据回单位报销,由幼儿父母所在单位负担,家长可根据单位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报销,相关问题也可详细咨询区教委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66227006。
此复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受理于:2018-07-13 09:4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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