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3 14:16
回复时间:2018-07-16 09:32
本人是小孩亲姐姐,以前弟弟是妈妈在四川老家带,由于妈妈没有读过书,想把弟弟带重庆来上学。我目前也是租房,上班在九龙坡区。没有重庆户口。这种情况怎么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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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5号)、《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2016〕8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户籍地孩子的入学,我委将根据“三对口”入学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对于转学学生,家长可到周边学校联系,如果学校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则先招收提出入学申请的符合“三对口”的学生,如还有空余学位,则可招收提出入学申请的其他情况学生。其他与入学有关的问题,可向九龙坡区教委初教科咨询,联系电话68780960。
九龙坡区教委
2018.7.16
受理于:2018-07-13 14:1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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