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3 23:53
回复时间:2018-07-20 09:35
我村属石柱县三河乡红明村村民。现政府免费改造村民环境!家家通公路?政府这么好的优惠政策可是在我这里一样也没有享受到!村干部为所于为说没有!贪腐成灾。望彻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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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针对全县所有人居环境不达标的农户,分两期实施。第一期重点针对建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实施,第二期项目重点针对全县人居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非贫困户实施。需要由本人申请(农户签字按手印的人居环境改善申请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村委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审定以后方可实施。你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向三河镇城建办咨询,联系电话73370573
三河镇城建办
2018年7月20日
受理于:2018-07-13 23:5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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