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0 22:35
回复时间:2018-07-21 13:33
我是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羊叉村2组的村民,现在都在说我们农村从2018年8月1日起不能办宴席,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和文件,所以最近就导致很多办宴席的都提前到了2018年8月1日前办了,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国家政府出台的规定吗?是否有法律、法规的文件支撑?麻烦贵平台给我们了解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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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石壕镇移风易俗活动的关心!近年来,石壕镇及周边地区城乡滥办酒席之风盛行,广大群众在“人情钱”面前不堪重负,但自身又无力制止。为响应群众的普遍呼声,石壕镇党委政府指导,各村(居)带领群众一起治理滥办酒席风气。羊叉村将办理酒席事宜纳入了干部群众共同制定的《村规民约》,2018年8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群众意愿:婚丧嫁娶、60岁及以上满十可操办酒席,其它不得操办,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在该《村规民约》正式启动前,给予多年未办酒席的群众一个过渡期,如果群众都遵守约定,羊叉村能够长久、大幅度降低群众的“人情钱”负担,助推乡村振兴。
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1日
受理于:2018-07-20 22:3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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