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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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南岸区四公里鑫茂源E时代车库内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现象十分猖獗,存在严重的安全和消防隐患。
反馈后该小区物管应该是接到了上级部门的调查,不久他们在小区贴出了公告,表示会控制外来车辆,不允许占道临停了。车库业主看到这份公告以为这次终于有行动要好好治理乱象了。谁知这份公告完全是弄虚作假的表面功夫!公告内的承诺完全没有兑现!
公告贴出1个月了,然而车库的乱象丝毫没有得到改善!
各种占用消防通道的乱停依旧是老样子!外面的车依然没有控制,可以随意进入我们的车库。
近段时间,重庆的其他车库多次出现抢劫、行凶的安全事故,更增加了我们业主对这个车库的管理混乱的担心。这种侵犯业主利益,只管赚钱,毫不顾及业主安全的行为,我们表示非常愤慨!
对此,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对该车库进行以下调查,并回复我们,作为业主,我们有知情权:
1、小区车库内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的现象,消防部门、公安及社区安全相关的部门有没有实地了解过情况?为何一直纵容乱象的存在?
2、占用车库公共区域停车的收入有多少?要求物管将这部分收入还给业主!这是侵占了我们所有购买车位业主利益得到的收入,不应该由物管私吞!
3、物管公告中禁止外来车辆临停的承诺到底何时开始兑现?!
4、上半年有业主向有关部门投诉后,房管所到小区查实后回复我们,该小区只还有15个车位没有售出;近期我们业主去物业质问为何这么多临停车,物业答复又变成有三四十个临停车位了。是对上级谎报,还是欺瞒业主?总不可能是有20几个业主买了车位又退给开发商了吧?
我们再次呼吁有关部门,请不要以“周边停车位紧张”为借口纵容该物业藐视消防法、无视业主安全、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四公里能有解放碑或者观音桥的停车位紧张?我们在解放碑或者观音桥的停车库都没有见过如此之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有明文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该单位常年来一直违反该条法律,却没有受到过任何处罚,我们表示不能理解!
附件照片有物管于8月3日贴出的公告,
而现在已经9月了,如果现在有关部门去车库检查,100%还是乱停不止!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18-09-04 16:1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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