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3 11:36
回复时间:2019-01-21 14:54
你好!
地址:九龙坡区石桥铺兰花二小区,摆摊设点现场照相为证。相关职能部门。抽出你宝贵的时间。消防与城管协调处理。谢谢!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投诉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石桥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现就您反映问题调查情况作以下说明:
关于您反映“石桥铺兰花二小区,摆摊设点现场照相为证。相关职能部门。抽出你宝贵的时间。消防与城管协调处理。谢谢!”的问题。经查:
摊主周长云,今年58岁,现居住于兰花二小区4号楼1单元7-4,因身患肝癌,无劳动力,家庭困难,属于石桥铺街道特困户。从18年开始,周长云到兰花社区反映多次,想在兰花二小区5号楼旁搭了个收缩棚经营卖小面。兰花社区考虑到周长云的特殊情况,同意其请求。
接到此投诉后,我街道执法队员到现场查看,周长云摊位摆在小区内部,未占用人行道。
关于反映“消防通道堵塞”的问题,建议向消防支队反映,消防支队到现场核实查看。
如您仍有疑问,请拨打023-686991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石桥铺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1日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经通报石桥铺派出所核实后做如下回复:2019年1月13日,石桥铺派出所收到重庆问政平台“兰花二小区摆摊设点”舆情后,兰花社区民警立即到兰花二小区巡逻查看确实存在摆摊的情况但摊点无人。民警将该情况通报辖区居委会。兰花居委会将联系城管进行处理。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2019年1月25日
受理于:2019-01-13 11:3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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