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4 16:27
回复时间:2019-02-19 10:13
2017年在重庆参保,2019年离职现要转出到四川遂宁,需要走哪些流程。现在医保养老一体转出是一起转出吗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我市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的规定,可以办理职工医保跨省转移接续并划转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重庆市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0〕214号)规定:参保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凭证,并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
转入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并于受理流动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方式调取《参保凭证》。
即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打印提供转移凭证。具体事宜请咨询区县医保经办机构。
重庆市医保局
2019年2月19日
受理于:2019-02-14 16:27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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