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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3 10:50
回复时间:2019-04-16 11:57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是北碚区歇马镇东风村村民,我们家有一亩地左右的鱼塘,一直是我年老的父母在割草养鱼,一年到头也只靠这鱼塘养鱼维持生活,这鱼塘从父母年青时到年老,现在至少也有三四十年之久,一直也没办个养殖证,请问领导我该具体该在我们歇马哪个部门去办这个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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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规定,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以及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这两种情况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因此,水域滩涂养殖发证范围包括国家所有水域滩涂和集体所有水域滩涂,个人承包土地不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范围内,且个人承包土地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无需再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根据北碚区相关政策规定,对国家所有的水域,不管面积大小,只要从事养殖生产,都可以发证;对集体所有的水域,原则是面积3亩以上,以渔业养殖为主且有承包合同的才给予发证。
因此,如果您的鱼塘是国家所有的水域便可以向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申请办理养殖证;如果您的鱼塘是集体所有的水域,面积1亩达不到办理要求面积,无法办理养殖证;如果您的鱼塘属于个人承包土地,则不在养殖证发证范围内,无法办理养殖证。
此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6日
受理于:2019-04-13 10:50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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