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0 14:02
回复时间:2019-06-28 15:11
我是19年6月毕业,户口迁到大学城学校并且保留两年,因为三方档案接收地说只能签了劳动合同交了社保才能正式将档案迁入,我要实习三个月才能签劳动合同,但是学校六月底就要把档案寄走,问了沙坪坝人资局说不接收集体户口的存放,现在不知道应该把档案寄存或者挂靠在什么地方,打了很多电话也没有解决方法,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还是什么地方,具体流程是什么?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就您咨询的档案户口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根据您本人的实际情况,您现在为暂未确定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您的档案户口可在原户籍所在地(即未迁入学校前的地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托管。具体流程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准。 如仍有疑问,可与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3-88152086。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8日
受理于:2019-06-20 14:02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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