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8 17:53
回复时间:2019-07-17 16:18
我是北碚区城南卢作孚路逸景苑小区的业主,现有1小孩。面临着上小学的问题,按照划片应该读状元小学,但是之前招生政策对于早期购买的业主按规定是可以读朝阳小学的,但是我的房产证上有多人,我担心不能入读想要的学校。目前我在逸景苑于2010年1月购买了一套1手房高层,证上有小孩爸爸,爷爷,奶奶3人的名字,证上各占1/3,同时户口,实际居住地都满足3对口要求。
请问我这种情况,小孩是否有入读朝阳小学的资格?
如果因为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占50%,小孩爸爸需不需要把办理过户,把爷爷,奶奶的名字过户到小孩爸爸头上,如果过户房子变成了2手房,会不会产生新的问题(2手房)而造成不能入读朝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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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请问北碚区城南朝阳小学招生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我区现行招生政策,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北碚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按划片对口入学。区内学位紧张学校招生须同时符合《北碚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中相应条件。
详情请咨询北碚区教委基础教育科:68318232。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
受理于:2019-07-08 17:5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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