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8 14:12
回复时间:2019-08-16 17:07
我是大足区2011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前老师让我们把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说毕业后对于拆迁赔偿没有任何影响。2011年上半年我妈就对我说我们那里快要拆迁了,不能转户口,但是老师说如果要拆迁了就要提供政策文件。我妈跑了很多次大队,因为正式文件还没下发,所以拿不到。老师天天给我做思想工作,让我相信国家,相信学校,相信政策,纠结了很久,最终还是办理了转户。
毕业后两三个月,我们那里就拆迁了,我马上把户口转了回去。但是因为我是大学生,曾经转出过户口,所以不能分三十个平方的安置房给我。反而那些临时以投靠关系迁来的户口分了房,我这种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却没有。老师说的没影响也是假的。
我觉得非常不公平呀,感觉白读了大学,把房子都读没了。过了这么多年,真成了我的一个心病。请问领导们这个问题可以解决吗?学校承诺的拆迁对我的赔偿不造成影响可以兑现吗?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2011年大学生农转非拆迁问题”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安置范围的确定: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第十三条第二款在校大中专学生。因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将户口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入就读学校,且征地公告之日尚未毕业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含连续就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谢谢对征地工作关心与支持,若有异议请到区住建委征收中心咨询!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受理于:2019-08-08 14:12 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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