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8 19:03
回复时间:2019-09-06 15:06
尊敬的重庆市政府领导:
五月份以来,大渡口区松青路祥和御馨园广大业主遭遇到突如其来的恐慌,不知道哪里来的霸道商家未经小区广大业主同意,不管整栋大楼几百号人生命安全,野蛮施工,竟然擅自打掉了小区8栋三楼的承重梁!业主们在惊恐之余得知这位霸道商家是想在小区开设一家养老院。
要说现在社会年龄结构老化,大量老人需要照顾,发展社会养老是大势所趋,但是也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行吧。首先设立养老机构国家硬性规定必须要有户外活动场地,养老院开设后势必占用小区公共绿化区域。因此我们小区广大业主绝对不会同意该养老机构设立在小区!
现在是依法治国,所有国家机关均应该依法行政,《重庆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明确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具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可见,祥和御馨园8栋开设养老机构明显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另外尽管养老院设立在小区8栋二三楼商用层,但是整个小区住户均公摊了面积,商业楼层实际上和小区是一个整体,因此,小区业主有权拒绝影响小区环境的养老院开设在小区。在此,我们希望重庆市政府相关领导重视我们的诉求,敦促大渡口区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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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路街道已约谈承租方与开发商,通过沟通协调,开发商、承租方同意按照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出据的评估报告进行整改。下一步,街道将密切关注该小区动态,继续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办事处
受理于:2019-08-18 19:0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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