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0 15:51
回复时间:2019-08-21 14:28
我是九龙坡西彭镇铝城南路13号悦盛新天地6栋2单元底楼业主,我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
1 我们这种老小区整栋分了单元的加装电梯是本单元全体业主100%同意还是本单元全体业主的3分之2同意就可以了
2 如果是需要本单元业主100%同意,那本单元14户业主只有12户同意为什么区规划局和自然资源局在业主同意不达标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增加电梯的公示
3 安装电梯后我们底楼的采光,噪音,进出单元有一定影响,如果只需3分之2的业主同意,那我们底楼的权利不是就被取消了吗,我们底楼的公摊也是钱买的,还有底楼本身采光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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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号)规定“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楼栋未分单元的,应当经本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审批申请。”若业主对增设电梯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与有异议的业主协商。确无法达成一致的,如持异议的业主为本单元业主(楼栋未分单元的,如持异议的业主为本栋业主),增设电梯直接影响其房屋专有部分使用或房屋采光、通风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审批。”建议业主在公示期间向区规资局提交反对增设电梯的意见。如您还想进一步咨询,欢迎拨打服务热线:023-68036875。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受理于:2019-08-20 15:5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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