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1 12:13
回复时间:2019-09-04 15:54
李家沱恒大城二期28-2-1违法搭建2处,分别是正面阳台外围入户雨棚处搭棚,生活阳台外平台违法搭棚,将平台占为己有,增加自己使用面积,导致楼上业主安全隐患、消防隐患、卫生隐患不断,希望巴南区两违办能够依法清理拆除。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处作出如下回复: 街道两违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经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处雨棚不予认定为违法建筑。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66220520)
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4日
信访人: 您通过网上反映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恒大城二期28-2-1业主搭建雨棚”的事宜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区“两违”办、李家沱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李家沱街道恒大城二期28栋2-1号业主修建雨棚情况属实。根据重庆市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有关建(构)筑物认定查处问题的复函》(渝违整办[2011]4号)的相关规定:位于主、次干道两侧的,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定和查处。除上述情形外,无需查处。具体情况您可向市政或物业公司咨询。同时,您也可走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5日
受理于:2019-09-01 12:1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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