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5 18:29
回复时间:2019-10-21 11:53
本人于2018年购买了由重庆金科汇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科·集美嘉悦一期>(合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M分区M08/04宗地)的住房一套;现在下发的点卡地址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太平社区双华北路77号 已经咨询蔡家派出所 回复大概意思是 地址不一致 户口暂时 上不了!
请问 如何解决,大概处理完成时间。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北碚区公安分局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了解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的户口迁移规定:“在本市城镇地区购买国有土地性质的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子女户口只能随直接抚养人迁移)、父母可申请户口迁移落户。”需要提供材料包括:住房产权人书面申请书,房屋权属证明(含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或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和抵押贷款合同),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经查,现金科集美嘉悦小区业主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无标准地址,因此不能迁移户口。如申请人实际居住,且能提供北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登记有标准地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即可提供相关材料,向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对于标准地址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向北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若您有户口迁移方面的问题可拨打蔡家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68268705垂询。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2019年10月21日
受理于:2019-10-15 18:2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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