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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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石柱县马武镇交寺村杉坪组村民,今年53岁,从2007年2月到2019年8月底在马武镇石流小学任炊事员整整12年零6个月,负责全校师生三餐。2019年8月31日上班后,石流小学校长通知我,因没买养老保险,不用上班了。这突如其来消息使我深受打击,12年来我第一次在学校办公室发了牢骚,没交养老保险责任在谁?两个月暑假校方为何不提前通知我?当日我便伤心的离开了学校。
初到石流小学我每月的工资只有300元,我的孩子还是这所学校5年级的小学生。虽然工资低,但是在工作期间我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得师生的喜爱与信任。上班期间,我一直要求学校为我办理养老保险,但学校只承诺将养老保险加到我工资里面。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我的工资也得到了增加,到2019年初我拿到工资和学校发给我手里的养老保险共2800元。2019年5月、6月,每个月工资和养老保险收入共3000元。可是12年的寒暑假我从未领过一分工资。
12年春华秋实,我的精力都献给了这所学校的师生,家里田地荒废。我的孩子也从这里的小学生变成了站在三尺讲台上的人民教师。这里的校长更是换了一任又一任,但没有一任校长解决了我的社保问题。
2019年8月31日石流小学在通知我不上班之前,既没按《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我不上班,也没有说按照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为我进行经济补偿。
后来我与家属到学校学校协商,学校让我们找教委,我们到教委信访室协商,教委信访室让我们咨询社保局。我们到社保局咨询,社保局又让我们找教委……兜兜转转我们跑了不少地方,最后我们多次与石流小学校长、石柱教委信访室负责人据理力争,他们只说最多给补偿两个月工资。我与家属想要争取买社保,相关负责人只丢给我们一句“那你们去告吧”。
用人单位作为国家部门,不但没有给我购买养老保险,还以此为由将我辞退。在此我恳请求相关部门给予以调查和处理,维护一个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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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于:2019-10-21 17:0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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