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7 22:08
回复时间:2019-10-29 17:18
尊敬的南岸区物价局、南岸区房管局:
您们好!武夷滨江小区物业应不应该收取业主能耗费10元/月?
针对武夷滨江小区重庆市物价局出的文件(图1)渝价【2007】482号文件中并没有规定武夷滨江业主要缴纳1.8元/平方物业费。更没有规定业主要交每月10元能耗费给物业公司。如果因为这10元能耗费广大业主不愿意交,如果业主不交这10元也无法单独缴纳物业费,这样也不利于物业公司正常经营,小区服务也提不起来,为了达到有效解决方案,请政府职能部门公正办事遵重小区出现问题的真实性,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业主都是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请政府部门让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消费。该交多少给个明确的文件。
武夷滨江业主委员会
2019年10月27日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关于武夷滨江小区交房签订前期物业合同时间为2009年,当时根据重庆市物业收费办法(778号文)物管费和公共能耗费用是分开计算;车位管理费收取,也是完全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执行收费,目前小区业主以及业委会提出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相关文件与我公司当面有效沟通,协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我们重新拟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武夷滨江物业处
受理于:2019-10-27 22:08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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