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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2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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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开元晶蓝二期的弱电井和1万伏双电源高压电井距住宅墙太近,存在安全隐患。我们查阅了国家及行业标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50373-2006《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表3.03通信管道、通道及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为2米”(此条为强制性条文);按照建筑工程行业建设标准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第7.5.4条规定:“并宜在距住宅建筑外墙3M-5M处设电缆井”。就电井不按规范建设一事向开发商投诉,开发商回复:这两个规范可以不执行。既然国家有相关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为什么可不执行,不整改?
作为业主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只能求助于政府 ,强烈要求开发商对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整改!
望有关领导重视并协调解决。 谢谢!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19-11-28 11:41 评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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