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0 11:56
回复时间:2019-12-26 17:02
璧山中央大街智美瑜伽馆法人秦蓁因个人原因违返与商场签字之合同私下将瑜伽馆转让出去,中央大街商委现已向法人秦蓁发出店铺经营管理函,但至今无法与法人秦蓁联系上,会员及以前馆内工作人员都无法取得联系,现在瑜伽馆是关门停业状态,涉及会员二百多人,都是预交会费,涉及金额几十万元,请问应找哪个相关部门帮助找到法人秦蓁,如果瑜伽馆不能正常营业应退会员尚未消费的会费,让会员的消费权益得以保障。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正式受理该消费纠纷投诉,目前正在积极调查中,下一步将通过支持诉讼的方式帮助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
受理于:2019-12-10 11:56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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