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4 16:53
回复时间:2020-02-19 22:16
我是忠县金鸡镇木坊村四组的,长年外出打工,年前年后一个月左右在家,用水四五吨左右,为什么要收一年的水费?这合理吗,为什么不能用一吨给一吨的钱呢?国家有法律法规用一吨交一年的水费吗?望给矛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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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现就你反映的《自来水收费合理吗?》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24号)文件精神第六条之规定:“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我公司收费标准如下:每户(表)每月按3吨标准计价收费(不足3吨按3吨收取,超额吨位则按实际吨位收费),按年收费最低保底饮水吨位即为36吨(3×12),不足36吨按36吨收费。
因公司用户常年外出务工较多,留守多为老弱病残或小孩在家,且50%以上饮水户农忙时返乡用水后离去,约10%的饮水户用水很多年未缴纳水费等现象普遍存在,全年仅有40%的饮水户常年饮水,如仍按原月(季度)收费一次,则无法按时足额收取。且按年收费,用户用水高峰时超出吨位也可以抵用水量少的不足吨位,比单纯按月保底3吨更实惠。针对上述诸多原因,故将原按月(季度)收取水费更改为每年年底(主要集中在春节期间)饮水户返乡过节时收取水费。 同时,我公司还推出“不用报停”服务。用户交清所用水费,可申请报停,报停后不在收取保底吨位水费。 综上所述我公司水费收取并无不合理之说。
忠县白龙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9日
受理于:2020-02-14 16:53 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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