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9 14:32
回复时间:2020-02-24 14:50
负责人您好!
我家属于市政府渝府地〔2017〕1406号文件所涵盖征地范围(原飞马村),但自2017年中旬对我家自有房屋进行拆除后至今仍以补贴每月房租的方式进行暂时安置。
经咨询街道及征地相关负责人均无定向安置房相关信息反馈,因考虑到家庭生活便利、子女教育、父母医疗、等问题,恳请相关部门披露及公开以下对应飞马村定向安置房的相关信息:
1、 安置房规划地理位置;
2、 安置房建设进度;
3、 房屋分配原则及方案;
4、 房屋所属性质;
以复为盼!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园区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片区在实施土地征收时,住房安置方式均为货币安置。按照政策规定,征地安置对象签订《北碚区征地农转非人员货币安置住房协议》后,一次性结清货币安置款,安置补偿已结束。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根据安置对象愿望,按照惠民原则,修建了定向回购商品房,并按自愿申购的原则定向销售给有购房愿望且交纳购房订金的征地拆迁对象。
目前,与购房户申购户型所匹配的房源已销售完毕。我司正在进行缺口户型需求统计工作,根据需求,择时规划待建。
如果您确须及时购房,可在不超出安置面积的情况下,前往定向商品房登记处申请变更申购户型,选择剩余房源进行申购。
(咨询部门:水土园区用地部;联系电话:60313528)
北碚水土组团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受理于:2020-02-19 14:32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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