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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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6月与重庆绿地申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网签合同购买其开发的期房,所购房信息:绿地保税樱园6号楼2-4。(购房合同上是:绿地保税中心,新里.樱园 6-1-2-4,座落:重庆市两江新区唐家沱组团G分区G37-1-1/04号6号楼2-4),一直被告知和误导是朝中庭的户型,2020年3月28日去接房,才发现是朝马路的。
2.在购房时置业顾问介绍4号户型都是朝中庭的(如下图),所有沙盘图,销控表,在重庆网上房地产查询房屋备案,都是将6-1-2-4标注在4号户型下,买房时还跟置业顾问确认过所买的2-4是否4号户型朝中庭,得到肯定确认才买的,但实际上二楼的四号房不是4号户型而变成了5号户型朝马路了。售楼销控表上2-4也是放在4号户型下面的(如下图),面积也跟其他的4号户型一样,签合同时和购买时开放商也未对此尽任何应尽的提示义务,在签合同时人非常多,我被开发商客服催促快速签字,并告知都是格式合同,房号户名身份证号不错其他都不会有错的,直接将合同翻到最后签字页面让我签字,根本没看到红线图那页,所以完全被欺骗且没发现所沟买房屋朝向错误,直到接房才发现问题。且所购房屋所在楼栋除了2楼以外所有4号房都是在4号户型朝中庭的位置,除了2楼,见下图楼层牌,所购房屋有特殊情况,且与房地产市场固有编号惯例不符,开放商亦未有做任何提示!
3.接房时发现了房屋朝向被误导问题就没有接房,向开发商投诉要求调查该事,开放商表示就按合同处理,但我不服,该合同存在重大欺骗和误导属于无效合同,要求开发商负责该事宜话事人出面商议,开发商遂2月不予回应。我遂投诉至开放商辖区工商局,开放商才派一个办事员出来回应该事,并表示不愿意调查且不承认虚假销售误导销售,我要求跟开发商负责该事宜负责人出来商议和调查该事,开发商方再次失联,又不予回应也不作出处理。向开放商总部投诉亦未有回应。
我诉求责成开放商应出面诚恳调查该事,并与我商议如何赔偿及妥善处理该事,走法律途径开发商是上市公司,牵涉法律事宜对彼此都不方便。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20-05-28 15:39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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