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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4 09:03
回复时间:2020-07-27 10:48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重庆巴蜀天地幼儿园大班的一位普普通通的家长,学校于2019年年底最后一学期的时候幼儿园从私立变为了公办,但收费金额依然没有减少。而幼儿园于2020年1月2日提前跨学期预收了第二学期4个月(2020年3-6月)的费用共计14280元。
由于疫情原因,幼儿园直到6月2日才开学,7月10日结束,仅上了一个月的学,在7.16收到了园方退还的保教费:1308元和伙食费1048元,合计2356元!也就是说上了一个月学园方收取了11924元的天价费用??????
2020.7.16日16时致电渝中区教委(电话:63718816)进行反映,其工作人员称园方3-5个工作日答复,事实是园方从未联系过我.
2020.7.22日再次致电区教委咨询何时回复,结果园方不出面安排其老师进行回电;继续致电区教委,其工作人员答复:园方只能退还保教费和伙食费,其余缴纳的10680元是家长自愿捐赠的,不予退还,还自故自的给我宣读捐赠法条款和疫情期间相关文件等.
2020.7.23日致电区教委,答复是一样的,让我去学校找园长协商:李茜63236066,但其电话一直未有人接听.
诉求:
1.幼儿园提前预收下学期费用造成了现在的退费局面,如果不提前预收费用,就没有如今要求退费这一说法.
2.园方明目张胆收取:捐资助学费10680元,还敢出具无章的发票,开票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扣费日期2020年1月2日,所谓的捐资助学费发票已经在扣费日期前就已经开具了.这操作实在是让人费解.
3.请问园方何时才能退回其违规收取的捐资助学费?此事的负责人何时答复?
最后我相信党和政府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的,烦请各位领导关注一下普通妈妈的诉求.谢谢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家长: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已对您反映情况进行了回复,并告知了您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023-6371881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受理于:2020-07-24 09:03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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