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3 21:17
回复时间:2020-09-22 15:25
尊敬的市委领导:
本月8月30日在小什字站坐地铁1号线,随身携带一小瓶免洗手液 安检 未检出 放行通过。一个小时后从2号线李子坝站重新安检 被检出含有乙醇洗手液 被拒绝坐地铁,随后询问值班站长(姓名:代*,工号4473),后被允许带入,本人质问为何1和2号线安检不同,表示这个是漏洞会投诉,被站长拦下不再允许带入。后投诉68002222,手机173****7709)自称2号线管理人员,希望我不要投诉,大事化小。安检无小事,为什么1和2号线安检体系不同?为何2号线值班站长可以知错犯错?在后续投诉回复中 回复人员完全不知问题所在 但强调市民应配合安检 本人主动安检 但这样的乙醇却为检出 安检是否形同虚设? 2号线管理人员联系我 要求尽可能大事化小 并承认李子坝站长违规 但希望不要投诉,后续再次联系此领导 提出质问 被电话拉黑 消息不回 本人有电话录音 希望正确的态度来解决问题 安检不是形式 而是轨道安全的定心丸,希望轨交能先认识到自身问题 给予正面答复。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感谢您对重庆轨道交通的关注并反馈宝贵意见。根据市公安局发布的《重庆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渝公规〔2017〕7号),“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不能携带进站。”因您携带的免洗手消毒液为含易燃溶剂(酒精)的制品,为确保轨道交通运行安全及乘客人身安全,2号线李子坝站安检员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规定,故未让您携带免洗手消毒液进站。
关于您反映的1号线小什字站安检员未检出免洗手消毒液问题和2号线李子坝站工作人员解释不规范问题,轨道集团将进行核实,并按规定严格考核相关人员。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安检工作及车站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运营服务质量。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受理于:2020-09-13 21:17 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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