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7 14:40
回复时间:2020-09-17 17:19
各位领导好,因本人家庭情况复杂文化水平有限。很多政策也不懂特向各位领导讨教,因父亲多年生病自生生活困难。母亲文化有限从小便带有耳聋,近几年更是出现精神失常,虽然能自理生活但很多时候做事也是心不由人,生在农村除了靠土地免强能养活自己外,没有其它经济来源。本人前几年还免强支撑起这个家,因婚姻失败加上小孩没个可靠的人照看,被迫在老家带小孩也没什么经济来源,曾经也有在家创业的想法因很多因素无从着手。所以我想问下各位领导有没有相关的民生政策及见意。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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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你好!由于你咨询的问题太过宽泛笼统,不便于作针对性答复。在此,将贫困户的评定条件及程序告知如下。如你觉得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符合贫困户的评定标准,请你在今年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期间向你所在地的村居提出书面申请,当地政府定会按标准和程度进行评审。
贫困户评定条件及程序:《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在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村民小组根据申请农户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以及 “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采取“四进七不进” (“四进”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应当作为新增或返贫对象评定为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的农户,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除外;无房户或唯一住房是危房,且自己无经济能力修建或改造的农户;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政策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高于家庭所有动产、不动产之和的农户。“七不进”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原则上不能评定为贫困户。当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农户;拥有商品房或2014年以来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农户;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贫困大学生毕业参加工作一年内除外)、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致贫原因等情况除外)的农户;举家外出一年以上(含),无法识别认定,且农户自愿放弃参加贫困户评定的农户; “农转城”人员不再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于符合“整户转、原地住、没有享受城镇居民任何政策、三保障问题没有全面解决”的对象,可以参照识别流程和方法,建立属地管理台账,只享受当地帮扶政策)的方法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村民小组所在村,由村上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并进行村级民主评议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乡镇审核,审核通过名单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比对无异常的进行县级确认公告,然后进行数据录入和清洗。
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受理于:2020-09-17 14:4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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