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9 16:45
回复时间:2020-09-20 13:47
文件(关于大足区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
本来是奖励:自2015年11月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在执行国家、市级和区级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在一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为什么这个一出来,很多部门这么多名额,本来就是倾向基层一线,而且长期从事扶贫工作的,最近又需要跑4个单位去盖章,然后又是下周2之前交,最主要是下周2之前还在脱贫大检查,镇街忙的不可开交,每天晚上都在加班,根本没时间去盖章,交资料,然后区里面那些,有时间跑得比谁都快,请问下这个文件要求倾向基层一线的扶贫干部,区里面有些做了啥,很多连政策都不熟悉,我们基层大多数从事扶贫工作几年,请问下为什么不能选我们,为什么不能人性化,你们统一去盖章,非要自己去跑,不知道这几天脱贫检查啊,镇街上本来就一个人做扶贫,怎么走的开,请有关部门督查区扶贫办认真审核,帮助办理。做到人性化,公平,公正。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要求维护大足区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合法权益问题,现答复如下:
9月19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与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开展了调查核实处理。核查情况如下:
1.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0〕289号)要求,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大足区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大足人社发〔2020〕298号)。文件里的名额是市里给我区的,请各单位根据先进的要求推荐候选人,不存在“很多部门这么多名额等”情况。
2.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有关机关(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依据奖励权限制定奖励工作方案,明确奖励范围、条件、种类、比例(名额)、程序和具体要求等,并予以公布。”专项奖励工作是严格按照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执行。
3.针对网民反映“镇街上本来就一个人做扶贫,怎么走的开”的问题,我区已向市里汇报情况并同意奖励时间延长至11月初前上报,具体各单位上报时间经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扶贫办商量后所发通知为准。
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您在反映信息中未留下联系方式,我局工作人员无法将相关情况直接反馈给您。若有疑问,请直接来电联系咨询我们(联系电话:43767538;联系人:付老师)。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0日
受理于:2020-09-19 16:4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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